Sunday, February 21, 2010

太虛大師全書 第一編 佛法總學 概論 | 四 佛乘宗要論 T01_260.pdf Page 39, 40, 41

第二章 佛法的自利利他觀
就上章第五節所言,成就圓滿的人格而知佛法之自利,應化無邊的世界眾生而知佛法之利他。但佛法所稱之利非如世間「對待的」「比較的」之利,蓋謂利他即真正利他,自利即真正自利。利者,謂由一種方法行為能得到一種「離去苦惱成就安樂」之效果的代名詞也。世間一切法不能究竟離苦得究竟樂,唯佛法能究竟離苦得究竟樂,故唯佛法能真正自利利他。餘法離苦而非究竟,若是比較的離苦得樂而非究竟,是對待的得樂,非真正之利也。試就世間餘一切法觀之:

就本表觀之,知世間可稱為利者已括盡無餘,其要不出名利恭敬,而皆佛法之所應棄者,以其為依識而起之妄法也。試舉其顯明者言之,如財固可以為利,而財之大者莫如帝國主義據全球而統治之,究其實則財無論大小皆屬於前六識之我所有法,有時而盡,非究竟也。其餘均可比例而觀 茲釋佛法於世間法之擇滅修治成就:

觀前表知世法依識而起,觀本表知佛法轉識成智而契證一真如法界。八識既轉,則依識而起之妄法(世間一切)自歸擇滅,妄法既滅乃為究竟離苦,證一真如法界而成就四智乃為究竟得樂:


觀此,可知佛法離苦得樂皆在究竟。故所謂利,乃為真正之利。依於斯義,而有本章五節所說。

第一節 唯佛法有真正的自利
世俗所謂自利,不過曰利我之身、利我之家、利我之國等,要皆不出我及我所有法。迷此不悟,故曉夜孜孜經危難冒萬死而不辭,以成其所謂利,然而根本錯謬,則以不知自之何在。試就物質精神面面求之不可得自,前際後際中際剎那求之亦不可得自,由是遠觀宇宙近察身心皆不可得自,自且無有則早夜膠擾以求利,試問所利者誰歟?若是而可稱自利,則雖稱之為不利可也。故唯佛法為有真自,此自乃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不生不滅,真實自在之自性。必發明乎此,乃能離世間一切苦而得佛法究竟之樂,是為真正的自利。亦「唯佛法有真正的自利」。

第二節 純以利他成就自利的佛法
發菩薩心者,必以大慈悲心護念眾生,大方便力普救眾生,使之離苦得樂;必至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而後乃證無上大菩提果。楞嚴經雲:「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此以利他成就自利,故稱「純以利他成就自利的佛法」。如維摩詰經即此法門也。
第三節 為利他故先求自利的佛法
普救一切眾生,願力雖大但念實施不易,唯佛法乃能具此實施之大能。為求此實施之能力故,先求自得解脫之利,故稱「為利他故先求自利的佛法」。如往生淨土諸經即此法門也。
第四節 不分先後自他等利的佛法
如上所言「利他即所以自利!自利亦所以利他」;是知佛法並無後先,自他等利者也。大乘佛法大抵皆如是。
第五節 唯佛法能真正的利他
他者對我之稱。我身之外,世間一切眾生皆可以「他」字概括之。然我之與他等是有情,等是世間上之分子,等是迷妄不覺,等是苦海沉淪,等是虛偽,等是無常,而世間一切名利恭敬又等是虛幻;以之自利已無效果,以之利他,等是無效果。唯佛法有真正的自利,推此自利者以利他,故亦唯佛法能真正的利他也。

第三章 佛法應化現代人心之需要
如第一章第五節所言「佛法隨順無限的世界眾生,應化無盡,利樂無盡」!吾人心中當有一種感想,即佛法之於當今之世及今人之需要者又為何如是也。本章所言即明斯義,分五節說之。
第一節 佛法契理適機之原則
常理即真實之理:平等無二,本來常住,無有變異真實不虛。此非空言,特吾人迷其本性乃茫無所知。唯佛成大覺明,具大智慧,靈明洞澈,覺照圓滿,故能契合無間。且能應此常理發明而顯示之,使迷妄眾生共知共悟同登正覺。至世間法則遷流無常;因乎時分而生種種差別,眾生之心亦因之而有種種之殊異:若不隨順世間巧施言說,以應其時而投其機,則宜於此者或失於彼,合於過去而不合於現在,故佛法有適化時機之必要!夫契應常理者佛法之正體,適化時機者佛法之妙用,綜斯二義以為原則,佛法之體用斯備。若應常理而不適化時機,則失佛法之妙用;適化時機而不契應常理,則失佛法之正體。皆非所以明佛法也。

第二節 佛法隨眾生現行的原則
佛者、遍法界為身,無有身相,不可思議。其發現於世間者,乃佛應身。應身隨眾生之身相而顯現。眾生之身相無量無邊,而佛之應身乃亦無量無邊,皆隨其類而應現。至佛法則平等無二,本無可說,亦無名相。換言之,即佛法之名稱亦不可得。世之有佛法流行者,亦隨乎眾生差別之心而立也。由前之說無佛可見,由後之說無法可說,佛之與法皆隨世間眾生發現流行。世間眾生染有深淺,覺有先後,種種差別,各各不同,而佛法因之亦有種種差別各各不同以應之。約言佛法為八萬四千法門。雖雲繁多,而利樂眾生則一。是為佛法隨世界眾生現行的原則。
第三節 佛教須應時設化的需要
依上所言,知佛教有應時設化之必要。應時設化者,佛法普度眾生之功用也,不能應時設化則失佛法之功用。不甯唯是,若不能應時設化,以發起世人之信心而昌明教義,則世人對於佛法將不得其了解。際此末法之世,眾生之心,大多昏亂,縱其毀謗,恣其戲弄,嗜欲橫流,失於正念,永沉苦海流轉生死,或墮惡趣;非特佛法因而衰落,或將有絕滅於世之憂也。

第四節 中國民族於佛法的需要
佛法之應化於世,必有時分,必有方所。本節所論,以中國民族為方所,以現在為時分,而明其於佛法之需要。抑民族者有情世間也,中國者中國民族之器世間也。蓋民與土和合而成國,土為民有,自當以民為主;今言中國民族,亦當以民族為重。中國者以明民族之範圍耳。所謂需要,亦非考察往古推測將來,乃就現在狀況為說:
一、意盛志銳者於佛法的需要 意盛志銳之人乃中國優秀分子,有才器、有作為,而國之興衰繫焉。其要在乎一國之中,必有高尚之道德,精深之學術,以範其行,以安其心,使不至突藩而馳,自就軌範,為國所賴。我國自來重道德,講性理,人皆謹於禮法,安乎分位;洎乎西學東漸,群言繁興,互相反對,互相抵斥,(此為西學之特點,其弊在於諸學分立而無最大之系統以為歸依,是以各樹一幟互不相下)入主出奴齗齗逞辯,充耳囂然,莫衷一是。吾國才智之士尤而效之,本其思想自由、言論自由,遂將從前藩籬一蹴而去。至於今日,道德破壞,性理淪胥,奔突放逸莫能得一新軌範以為歸依,充其思想之紛飛將不可收拾。唯有佛法廣大圓融,深奧莫窮,具清淨無上之道德,有一真不二之妙理;闢妄見真,摧邪顯正,所以浹洽人心,軌範士論,捨佛法其誰與歸!此其一。
二、積迷習謬者於佛法的需要 吾國昔以神道設教,原所以悚駭愚頑而補刑政之不足。然而迷信漸深積習不返,奸狡之徒利而用之以為蠱惑之具,作亂之資,小則歛貲,大則欲遂其帝王思想(如黃巾白蓮等教及最近之義和團等),擾亂社會,危害國家,莫此為甚 !誠欲除其迷謬,破其邪執,使奸宄之徒失所憑借,要非佛法不為功。此其二。
三、五族和平於佛法的需要 吾國既合漢滿蒙回藏五族,隸於同一統治權之下,而建立此統一之中華民國,就政法言之,固已立統一之形式,然而五族人民同居一國,必需求統一之精神,即統一之思想是也。思想繫乎宗教與道德。孔子之教本兼政治與道德,為吾漢族所崇奉固已數千年於茲,但在其餘各族尚未普及。謨罕默德之教僅為回族之所信仰,即今耶穌天主諸教不過少數人所奉行,均不足以容涵一切而有統一五族人民思想之能力。至若佛教,則向為滿蒙藏之所崇奉;漢族則自漢唐以來久經盛行,宋明諸儒所談性理之學尤多隱宗於佛教,近世則士夫學子知談禪理,婦人孺稚解念彌陀。以五族言,已居其四。而況佛法自來不立封域,耶教回教自可列之佛教之人天乘中。故欲謀思想統一而使五族人民有統一之精神者,尤以佛法乃能具此偉大之能力。此其三。

第五節 現在人心於佛法的需要
上就中國一隅而言。本節廣其範圍,就全球人心現時狀況觀察,其於佛法之需要當有下列諸點:
一、甯息世界大亂源於佛法的需要 現在世界之趨勢,西歐為重,東亞較輕。即就世亂觀之,亦西歐盛於東亞。然東亞之亂,殆又影響於西歐。此無他,物質之學愈昌而逐物之心愈盛,五欲日熾如倒狂瀾,竭全球生產之力不足以供耗費。貧富之階級相差愈遠,而大多數生計問題之待解決愈急,不平之氣乃充塞宇宙。而況本其野蠻角逐惡習,易為文明競爭藉口,物競天擇,優勝劣敗,定為天演公例,奉為玉律金科,是以戾氣橫流莫知所屆。世人自作之孽,今已罹此最慘最酷之眾同分業報。然習非成是,尚無自拔之方,殆所謂無明妄動而不自覺歟!今者世人厭亂同具此心,誠欲息此亂源,當探其本,亂之所起,端在人心:茍能不為形役,業力自減,我佛廣垂言教為後世眾生作將來眼,首在超越情器,實證一心真如,正覺人心,此為無上妙法。吾人不幸生此五濁之世,心多散亂,正宜昌明佛法以為世界人道之正義;正義有在,即人

The Society for Buddhist Education for Modern Time 佛教現代教育學會

↑ Grab this Headline Animator

http://revtwt.com/index.php?id=67984

Posted via email from Buddhaway.net's posterous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