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4, 2010

太虛大師全書 T01_260.pdf 佛學概論 Page 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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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續之假相幻用,至無為法並假相幻用而無之,但有其名,由此可見無為法更是畢竟空.有為以因緣生,故知其唯假相幻用而畢竟空,無為但是智觀上假設 名義,故亦畢竟空.此在掌珍論等詳之,將所有一切諸法皆告以畢竟空,畢竟空故,一切分別計執皆滅,一切心念皆息.由了得諸法畢竟空,則一切執著皆無安足 處,由是無分別智現前,如如相應諸法實相.

第二節 五法三自性此中五法者,即五種法.一,名,二,相,三,分別,四,正智,五,真如.名者,即言說所依之名字,由名生句,由句生說.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 名,法無量則名亦無量.然法之範圍甚寬,名亦法之一種,無數名字言說,即此五法第一法.相者,即「心之分析」內所講想心所所取境界分齊,此境界之分齊,名 之曰相,恆言此有意義,此無意義,此意義即是相.由前五識感覺之相,意識依之立種種名,又用彼名字言說,以顯此種種之相.凡色法心法之現象皆曰相,皆可依 以立名,及可為名所詮表,故名遍一切法.是故名相相聯,因相立名,因名表相.
依中國舊說,名實對立.名為實之賓,實為名之主.依佛法言,名相對 立,相非實有,雖一般人認為實有,但是假相,並非實有.名相是所知識者,顯現在一人知識中者即相,詮貫在多人彼此相識中者即名,以依各人心識上相似之相以 立名故.名相皆所了知之法,其能分別了知之心識即分別.分別正指能了知之心識,亦是相之一分,以其亦被了知故.是以能了知心識亦可為被了知之法,而被了知 之法,則不限於心識.被了知諸法與能了知心識之關係者,現行之心識,是能知識之了知分別,此外一切皆被知識之法.以被知識故,顯有能了知之法.如吾人起一 念分別者即心念,被分別者亦不離此心念,他心通所知之他心亦然.故無論何法,處在被了知地位者皆名相,而能了知者即分別.名相是客觀,分別是主觀,但此主 觀亦是可被了知者,故亦可是相.故以能表與所表相對,即名與相,所了知與能了知相對,即名相與分別.
分別是雜染了知,以須分別而了知故.至清淨了 知,即正智.正者,正當恰好之意,如俗言恰到好處.此明確之了知,即是正智,即能了知之心心所於所知諸法相性,正當明確了知故.清淨正確了知之所知,即真 如.於所知真相,如如不異,即名真如.此與雜染分別所知之名相不同,以彼分別不與真相相當,是依能知識之分別所變起之假相,故非真相,真如者,即能了知之 主觀正知,是極平正相當之了知,不用主觀之力稍有變異,全依客觀原來如此之真相,而了其如此.故如者,即如此之義,真相如是,故曰真如,故正智曰無分別 智.真如者,法界相性真實如此之本來面目,恆常如此不變不異,是即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即無為法.此五法攝一切法,是故五法又曰五法藏.
三 自性者: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諸法無自性者,即諸法畢竟空,故三自性即三無性.三性本不可立,然為悟他故,設此三自性以說 明之.一,依他起性者,即生無自性.以眾緣所生法並無所生法外之固定能生法,亦無能生法外之固定所生法,無能生所生故,則生不成立而無生,故生無性.生無 性故,但以眾緣之所集顯,有此一法假名曰生,故是依他起性.依眾緣起,依諸識現,曰依他起.然非眾緣能生,即眾緣是此法,如人依煩惱業集五蘊諸法所成,即 此眾緣是人,離此別無有人,故明依他起性即明生無自性.二,遍計執性者,即相無自性.不了生無自性之依他起性故,乃執有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由此執故,認 有二相,一,內執實我相,二,外執實物相.以不了皆眾緣諸識之假現故,執為實有,實唯妄執.故此妄執中所妄執之實我物自性,實無所有,故明遍計所執自性, 即明相無自性.三,圓成實性者,即勝義無自性.前說萬法皆眾緣諸識現,由此明得諸法畢竟空,則妄執即除.妄執既除,則得清淨正知,如如相應諸法真相,此即 圓成實性.故圓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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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亦即五法中之真如──是圓滿成就真實相,並非新有所造,原即諸法本來如是,以勝義本空無自性故.
依上五法三性,相互看來,名相分別正智 皆依他起性,以皆因緣生法故,然非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者,但是迷惑於此所起之謬解故,此一解也.又可曰正智亦圓成實性,以無漏清淨故.是故圓成實性, 或專就無為法講,或統就無漏法講.即離一切言說分別,亦即諸法畢竟空義.然為於此法未能悟者,乃開一種方便,從不可說中起言說方便覺悟未悟者,因立此五法 三自性,施設以明法相.

第三節 八識二無我
八識二無我者,亦可曰諸識二無我.八識心王,各有心所,謂之染分八識心心所聚,即五法 中之分別.此中又有能所知兩面,其自身謂之自證分,其能知即見分,其所知即相分,相分即五法中之名,相.八識及心心所各有三分.如是八識心心所之三分,即 八識心心所中之諸法,轉成清淨心識,即名四智相應心品:前五識謂之成所作智相應心品,第六識謂之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第七識謂之平等性智相應心品,第八識謂 之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此心心所法,皆有見分,相分,自證分.故在平常根身器界,即染分相應心心所之相分,至佛果之身土,即清淨四智相應心心所之相分.故諸 識之三分,統率一切言說,包括一切諸法.二無我者,即人無我法無我,諸識三分諸法,皆無我故,曰諸法二無我.

第四節 法界無障礙
法 界無障礙者,法界即真如別名,即無分別智相應之真如.又如世言宇宙,非但指空間時間,實包一切物而言.此法界者亦復如是,乃總括此諸法而言也,諸法中無論 任何一法,皆諸法之總相,以皆能攝一切法故.此總相即為法界,故曰隨舉一法皆為法界.如鉛筆可統一切法,以依眾緣成故,眾緣之眾緣展轉無盡故,故一攝一 切,一入一切,此法界義也,又界者因義,法界者,即諸法之因.法法雖互入,然不失其自相,此不失自相者,以一一法有不同種子為之因,此因種各各不相雜亂, 故現行亦各各差別.然此因種雖各各差別而又交互相遍,故一一因種,一遍一切,以阿賴耶識中之能力,無方所邊際故,明此諸法各別種因,謂之法界,依上三義, 謂之法界,以法界之一一法,互攝互入而又不相雜亂,故曰法界無障礙也.
然即諸法眾緣生無自性故,是法界無障礙義.復次,以諸法唯心現故,即從含藏 識中一切種子而變現,成為別別不相雜亂,又互攝互入而無障礙.此一實相印,以遍一切法皆是如此故,與前三法印不同:謂 一,遍一切法即畢竟空,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三,遍一切法即諸識二無我,四,遍一切法即法界無障礙故.

第四章 約略指廣
然 欲將上述學理研究明白,非全藏經論閱過不可.然總三藏,亦不過明因緣所生法義也.三法印廣義通大小乘法,狹義是明小乘法.須看四阿含等經及發智,六足,大 毗婆沙論與俱含,成實諸論,總在一千卷以上.此中扼要兩論,即俱舍論與成實論也.一實相印中明諸法畢竟空者,亦有一千多卷,即般若經,大智度論,中論,十 二門論,十住毗婆沙論,掌珍論等.扼要者,在心經,中論.明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者,則法相唯識宗之六經十一論與因明諸論,並古德註解,大致亦上千卷. 扼要者,在楞伽及成唯識論.明法界無障礙義者,則如宗法華涅槃之天臺,宗華嚴之賢首,以及真言祕密宗,淨土宗,禪宗等皆是.今不過舉其梗概而已.

結 論(註三)
第一節 解釋對於佛學之誤會
前來已從學史與學理之兩方面說明佛學,茲在結論中,更當略一解釋普通人對於佛學的誤會.在中國三四十年來,受了外國的壓迫和摧殘,激生出一種愛國心,這個愛國心是很好的,但是憑感情不憑理智,便說佛學是印度的,印度是亡了國的,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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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佛學不當研究.這是錯誤的!因為印度亡國的緣故,乃由印度有一種最古的婆羅門教,後來佛學興起,經過一千五百年後,這個古婆羅門教又盛興了;其 時佛學衰落,印度四分五裂,成了婆羅門教的印度,不復是佛學的印度.從此講來,當知印度亡國的原因,不獨與佛學毫無關係,且因不信佛學而亡的.
復 次,凡革命的過程上,必先經過破壞,破壞是將一切不好的事物都要掃除去,乃能將好的建設起來,在佛學�面,對破世俗謬見邪執,有很嚴格的批評,此即是思想 界革命的破壞.但是為建設而破壞的,是要造成一個清淨莊嚴之極樂世界的,是要發達人生而至於很圓滿的.從此可以知佛學不是厭世的,不是消極的,不是非倫理 的,不是非人生的.如果未曾知道這一點,那就是誤會了.
再次,向來在中國是以寺院中僧尼代表佛教的,但佛學真精神並不如此,若到暹羅日本去一看, 就可以知道.日本有三千萬佛教徒,暹羅全國人民都是佛教徒,但寺僧都不滿十萬人,可見不能單以寺僧代表佛教.但中國因為先有了儒家的文化,所以不須要更謀 全國在家佛教徒之組織.但現在的中國,那就與前不同了,應以為眾生謀利益的佛教,為我們革命的道德標準了.
其次是受過新教育的,因我國普通人有多 數以燒香,點燭,設像,求福等事,認為是信佛教之表示,殊不知佛學的宗教方面,也是真正的無神主義.在佛陀不過是我們的導師,我們的先覺,我們的一個先 生,使我們發揮本有之覺悟的可能性也來成佛,我們所以才崇拜他.對於鬼神,在佛學中看來不過是六道之一,也是可憐憫者,應當要去救濟他的.所以佛學最大宗 旨,是破迷以成覺悟的.

第二節 佛學的本質
佛學的本質,就是佛陀所說明的宇宙事事物物之真相.約分四段:一,有情無始緣起事.有 情者,即有生命的生物.唯物論以生命之原始為物質的,神造說者以生命之原始為神造的,其實不然.假使問,物質誰造的?神是誰造的?均仍不能解答,則仍必歸 之於無始.故佛學直從有情生命而曰無始.然顯現其生命者須有藉乎緣,緣即是合乎生命顯現的關係條件.
二,諸法唯識變現事.佛學以萬事萬物之事理曰 法,但這一切事理,悉是唯識所變現.唯識變即是事,唯識現即是理.這識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八種,以阿賴耶識為根本.萬法約分二端,即各別事與共通 理.常人知識上,只有錯或不錯之共通理,至於各別事,非佛學的現量智不能證明.
三,人生無我所顯真理.由前明白了有情無始緣起,在佛學上即名人生 無我,謂人生之現起,由多緣會合而組織成功的,如化學謂十五種元素,生理學謂生理機關及細胞組成,佛學則謂五蘊四大三十六物合會而成.且成人時亦剎那變 化,念念生滅,如旋火輪連續不斷.知生時已早滅,未生在未來,此中無有我可言,故雲無我.如化學謂十五元素或細胞等,因呼吸之間已轉變無量,在此呼吸相通 的元素中,覓我了不可得.若元素是我,則元素遍宇宙,全宇宙皆是我,不是,則全宇宙皆不是我.那末我究竟是甚麼呢?就是前說的無始緣起.明白他是緣起的無 始無終的,這就是所顯真理.
四,宇宙無實所顯真理.實有自體曰實,宇宙諸法在事實上皆唯識變現.而實事不是平常人所知得到的,不是思想言說可以表 現的,一落思想言語,即合於論理的範圍.如曰杯子,則全世界所有之杯皆包其內,只是人心上共同之理.全宇宙的事是唯識變,識變則無實體存在.往往有一般人 追求他的第一因,終不得結果.今明白是眾緣而成,即眾緣亦不可追,上上推之無始,下下追之無終,即當下一剎那,明他是依眾緣起,即是所顯的真理,即成無障 礙的法界.一微塵遍全宇宙,全宇宙攝一微塵,若覺悟到此,即證得大自由大平等的大安樂.

第三節 佛學的方法
前已說明人生宇宙的實事真理,但此不是平常人能體得到的.要體到必要一種方法.此方法就是覺者示我們從人至佛的方法,約有三種.第一種是戒,依律儀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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