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5, 2010

Page 105,106,107 of 260 T01_260.pdf 第一編 佛法總學 判攝 | 一七 諸法眾緣生唯識現

一七 諸法眾緣生唯識現
──十九年九月在成都佛學社講──

一 諸法眾緣生
甲 名義
乙 不圓澈的諸法眾緣生義
丙 圓澈的諸法眾緣生義
1 諸法眾緣生故畢竟空
2 諸法畢竟空故眾緣生
3 諸法即緣生空即空緣生

二 諸法唯識現
甲 名義
乙 不顯了的諸法唯識現義
1 無明等十二有支緣起義
2 制心一處無事不辦義
3 依真如以迷悟而起義
4 如來藏覺不覺緣起義
5 真法界或法身緣起義
丙 顯了的諸法唯識現義

三 諸法眾緣生唯識現與三性三無性
四 觀此義為境所起之行
五 依此境修行所證之果

在佛學中、可貫通全部佛法大義而統括無遺者,為「諸法眾緣生唯識現」之一語是。今分別解釋其義於下:
一 諸法眾緣生
甲 名義
「諸法」:佛典中所有法之一語,其義最廣,無論何處何物、屬事屬理,統名曰法。法者、軌持義。遍諸一切所可知可言的,謂之諸法。若有為、若無為、若實法、若假法、若有法、若無法,包羅一切謂之諸法。
「眾緣」:凡事物非憑空而有,必假憑藉,憑藉即緣,亦即關係。事之生起,均以為憑藉的關係,故名緣。一法生起不止一種關係,故曰眾緣。可分為四大類。一、因緣。直接生起各法之各各主要因,曰因緣。二、增上緣。諸法生起、除其主要因外,其餘一切相扶助而起的,曰增上緣。譬如草木,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曰因緣;水、土、日光種種曰增上緣。以上二緣,遍於一切諸法之生起(即諸法均要有此二緣方得起故)。
三、所緣緣。以此心所觀的境為此心現起之緣,曰所緣緣。四、等無間緣。等者均等,即同類之義。無間者,中間無有間隔也。眼識等(視覺等)心理現相之起,剎那剎那無有絲亳間隔;須前一念滅後一念纔起,如前一念不滅而隔在其間,後一念即不能起。同類相績須無間隔,方得生起。後之二緣,專屬心心所等精神現象生起之緣,不關物質。每一法生起必眾緣備具,色法僅以前二緣生起,心法生起必兼備四緣。
「生」:此一法以前無有,因眾緣和合今始現起曰「生」。但此所言生兼含四義:曰生、謂從無而有;曰住、住者存在義;曰成、有成就成立二義(賢首宗多說緣成,以此);曰得、向來未有現始得之。──此四皆由眾緣集合而致。宇宙一切事物,均因眾緣和合或具足而得生起成立。不同無因自然、不平等因。大梵神我、時間、方位極微等諸外道也。
乙 不圓澈的諸法眾緣生義
眾緣生義,為佛法最普遍之義,大小乘共明之。但有圓澈與不圓澈之別,因不明此義者即非佛法故也。小乘古分六宗,然約歸於法有我無(神我無、蘊入界有)。以有情眾生為蘊集合故無神我,以蘊等法為有自體故有。不知諸法既以眾緣和合而起,無自體明矣。此其所以猶為不圓澈也。不圓澈之諸法生義,可以包括一切小乘。然亦有深(近於大乘、但不究竟)淺(通於人天乘、主我法皆有)之分耳。
丙 圓澈的諸法眾緣生義
我法二執俱破,不認任何法有單獨存在之實在自體,一切法皆依眾緣具足而得生起或成就及存在。大乘教義、皆圓滿澈底之諸法眾緣生義;不然則非大乘教義。茲從中國流行之大乘教義,略說如後。
1.諸法眾緣生故畢竟空 凡龍樹學系,均從諸法眾緣生而明諸法畢竟空。故謂諸法眾緣生,諸法畢竟空。何以故?以一法如有自性或實體者不必眾緣生故;以無一法
有自性或實體,故畢竟空。
2.諸法畢竟空故眾緣生,賢首宗教理,可從諸法畢竟空中而廣明眾緣成義以見之。一法現起,畢竟無有自性可得(日本密宗空海大師曾刊此宗為極無自性性);故從法界諸法展轉無盡眾緣之所生成。
諸法即空緣生即緣生空 天臺宗廣明此義,隨觀一法即空(畢竟空)、即假(眾緣生)、即中(眾緣生即畢竟空、畢竟空即眾緣生,空假不二即中),所謂一心三觀。其所觀境,即真、即俗、即中、所謂一境三諦。以上均圓滿透澈的諸法眾緣生義。三論宗嘉祥大師傳龍樹學,所謂因緣即空、空即因緣,正明此義。上義又名諸法實相義;苟違乎此即非大乘教。
二 諸法唯識現
甲 名義
諸法真俗理事、前第一義曾經攝盡,以識亦諸法中之一法,即識亦從眾緣而生。今再說明此義,為令心未與實相相應諸有情類,轉染成淨、轉凡成聖( 即轉識成智),有入手方法故。猶明宇宙觀以後,再明人生觀也。
「唯識」 識包括一切心心所法,心起定有心所相應起故;即通常所謂心,故唯識又名唯心。唯者、不離義、一切不離識曰唯識。何以故?以色法為心之變現,即心之相分;時間、空間等為心心所色法上假立之分位,真如為心等諸法中所顯之平等實相;均不離識,故名唯識。
「現」現有二義:一、變現(變起),二、顯現。不言唯識變而言唯識現者,無為法不變,變不能概括故。又解深密經雲:「諸識所緣,唯識所現」,即現字義故。凡色心等有為法,皆由識變現而起,即兼變現顯現二義。真如、唯根本無分別智相應之心心所法所顯現,則但顯現義。一切法皆所知境,相分可攝盡一切法。識為一切所知境之依止,故攝大乘論說為所知依。見聞覺知各種境界,無一不從智(淨曰智)識(染曰識)變現而起(或托本質或惟自識),皆不能離識而存在(凡是存在的,皆是被知的)。識現、雖含二義,而特重於變現。泰西哲學亦有此義,然不及佛法圓徹。全部佛典皆有此義,但有顯了不顯了之分。
乙 不顯了的諸法唯識現義
1.無明等十二有支緣起義 大小乘皆明十二緣起。十二支之首即無明(又可曰無明緣起),無明即心所法(指六識上之迷事迷理者)。以心所法不離心故,從無明起故,即唯識現義。
2.制心一處無事不辦義 此言見於佛遺教經,亦為一切事唯識現成義。亦通大小乘。上二雖明此義,既不完全,亦未究竟顯了。
3.依真如以迷悟而起義 如古來流傳之真如緣起說,以真如為迷悟依,迷之起諸染法,悟之起諸淨法。理雖可通,然實從迷悟之心起,非真如起。以真如不生他法,亦不從他法生故。從迷悟心起即識變現義,但不甚顯了且易誤會耳。諸法皆所知境,真如亦所知境(即所緣緣),故亦可通。
楞嚴經雲:「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花」。亦明此義。三論宗謂法性為一切法之祖父母,般若為父母,以依證真如而成般若故。天臺教說維摩經之「從無住本立一切法」,亦明此義。
4.如來藏覺不覺緣起義 第八識亦含藏如來無漏清淨功德種,故名如來藏。起信論說藏識有覺不覺義,依覺義上起清淨法,不覺義上起雜染法,故亦明唯識變現義。天臺、賢首、真言諸家教義,皆有取於此,但亦未甚顯了。
5.真界或法身緣起義 華嚴懸談雲:「大哉真界,萬法資始」。真界究何所指,雖不明了,而就賢首教義研究之,係指庵摩羅識(即佛果上之識、亦通眾生之前六第八現量心)。即從此現量之見聞覺知為諸法現起之本,故亦明唯識現義。法身、狹義與報化相對,廣義指具足如來一切功德法之身,所謂「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者。此亦佛果唯識變現義。
上來五種,雖皆可同明此義而不全顯了。
丙 顯了的諸法唯識現
一切眾生,自始皆有八識。第八含藏有漏無漏種子;而有漏種無始現行,現又熏種,種又現行。受苦求離,熏無漏種,始起覺行。如成唯識論所說三能變識等廣明。唯識變現義之最要明了者:即吾人生死流轉,皆為前六識上之心心所法迷事理而造染業之所致。欲脫苦果,須悟理事而造淨業。為聖為凡,可由自心作主,故說此義。
三 諸法眾緣生唯識現與三性三無性
三性,即依他起、遍計所執、與圓成實也。他即眾緣,依即唯識,起者生起;故由諸法眾緣生唯識現,即明依他起義。不能如實了知諸法眾緣生唯識現義,執為實我實法而起我執法執及貪瞋等煩惱,即遍計所執義。將在依他起上之遍計執破除淨盡,而此我法二空所顯之依他起真實相,即圓成實性。三性義即三無性義。依他而起,無自然或大自在天等無因一因等義。空了一切實我實法,無有可執之體性。而二空所顯之真如(又名無相),更非言語所可形容。故上來為佛法三大要義,遍一切佛法,總括三藏十二部之大乘究竟了義。
四 觀此義為境所起之行明以上之境為觀而修行,則有二行:一、波羅蜜行,即普修六度。二、大總持行,即一門深入(總持諸行為一行的方便) 。如修一行三昧、一心念佛、一心三觀、或依陀羅尼、法界觀、唯識觀,及禪宗之向上一著等而專修。
五 依此境修行所證之果一、大涅槃(大解脫);二、大菩提,成就一切功德智慧(一切智智); 三、大法身(佛果法身)。
依上二義,略明境行果義竟。佛法甚深,含義甚廣,時間有限,略說大概而已。(樓維克記)( 見海刊十二卷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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