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2, 2009

八識規矩頌講記 于凌波居士 講述 第一講 解釋頌題

第一講 解釋頌題

第二講 唯識大意

第三講 八識心王

第四講 六位心所

第五講 種子、四分

第六講 九緣生識

第七講 三境、三量

第八講 修行五位

第九講 前五識頌

第十講 第六識頌

第十一講 第七識頌

第十二講 第八識頌

第一講 解釋經題

一 識者心之別名

八識規矩頌,是唐代玄奘大師所造。這是玄奘大師於翻譯得數百卷唯識經論之後,對於唯識學中的「八識」,提綱攜領所作出的總結。全部頌文, 七言一句共四十八句,四句一頌分為十二頌,每三頌為一組,計四組。即前五識頌,第六識頌,第七識頌,第八識頌。八識的行相、業用、性別、識量、所緣、相應 等,全包括在頌文之中。唯頌文辭約理著,言簡義豐,每一頌中都有許多佛學專有名詞,若不詳加講解,一般人很難瞭解。因此,乃有八識規矩頌講座的開設。

八識規矩頌這五個字頌題,重點在「八識」二字,尤其是這個「識」字,要特別加以詮釋。識是什麼? <大乘義林章> 曰:「識者心之別名」。因此、識就是「心」。在唯識學上稱識而不稱心,只是一種方便,因為心與識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大乘廣五蘊論> 上說:「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這樣看來,心、意、識三者,也全是一樣東西了。那麼,或有人問:「心又是 什麼呢? 」依照佛經上說,「心」是我們精神作用的主體。原來依照佛教的教義,所謂「宇宙] (物質世間,我人賴以生存的環) 和人生 (有情世間,我人的生命體) ,不是神 (大梵天或上帝)所創造,不是無因而生,這一切,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的。

照佛經上說,構成宇宙和人生的質料有五類,叫做色、受、想、行、識。這在佛經上叫做「五蘊」。蘊是積聚的意思,積聚許多同一性質、同一 系列的事物或心理活動,把它歸成一類,就叫做蘊。世界上所有的物質現象、和我人的心識活動,可以歸納成五類,就是前面所說的五蘊。由五蘊的「因緣和合」, 而有「有情世間」——有情識、情見的眾生,和「器世間」——我人所賴以生存的物質世界的生起和存在。茲再分釋五蘊如下:

一、色蘊: 色蘊的色,是物質的意思 (不是顏色、美色的色) ,組成色蘊的內容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其實真正所指的不是地、水、火、風四種實物,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由此四種物性,構成宇宙萬物,也包括著我們物質性的 身體在內,此即所謂「色身」。

二、受蘊: 受蘊是我人感官接觸外境所生起的感受。此感受,有使我人愉快的樂受,有使我人不愉快的苦受,和既無愉快亦無不愉快的捨受。其實這就是感情作用。

三、想蘊: 想蘊是知覺作用,也就是我人的感覺器官接觸外境,心識上生起分別、認識的作用。這在現代心理學上,相當於「知」,由知而形成概念。

四、行蘊: 行蘊是我人的意志活動,這是心識中「思心所」的作用。思心所作了決定,由身 (動作) 和口 (語言) 去執行,這就是身行、語行、意行。行就是行為,也稱為「造作」,行為的後果就是「業」——身、語、意三種業。

五、識蘊:佛經上說,識蘊是「於所緣境了別為性」。事實上就是我人認識作用的主體,也就是心識。在小乘佛教時代,只說「六識」,就是眼、 耳、鼻、舌、身、意六種識,大乘佛教發展為八識。就是在六識之後,發展出末那識、阿賴耶識。這在唯識學上稱為「八識心王」,也就是「八識規矩頌」中八識二 字的來源。

佛經上說,我人的身心,是由五蘊組合而成的,即所謂;「五蘊假合之身」。五蘊又稱「名色」,色是物質的組合,名是精神的組合,如下表所示:

色——————————物質組合——物——色 受——————————┐ 想——————————┼ 精神組合——心——名 行——————————┤ 識——————————┘

五蘊是構成宇宙萬有的質料 (包括物質世界和各類有情——一切生命體) ,識蘊是「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色、受、想、行四蘊是「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如下表所示:

識——————————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我 色——————————┐ 受——————————┼ 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我所 想——————————┤ 行——————————┘

識者心之別名,識就是心,亦名月意,也就是我人精神活動的主體。

二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以正圓,矩以正方,所以古人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與矩,本來是木匠正方圓的工具,引申出來的意思,有軌範、法則的意義。所以八識規矩,表示八識行相,各具境、量、性、界的不同,有其規矩井然而不可雜亂者,於此,先抄錄出全部頌文,再依次解釋頌題:

八識規矩頌

唐三藏法師玄奘造

【前五識頌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第六識頌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第七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第八識頌

性唯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爭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才舍藏,金剛道後異熟空,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十二首頌文,如上所錄,於此先解釋頌題如下:

一、八識: 識者心之別名,是我人精神作用的主體。在唯識學上,把識分析為八種,即是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個識。眼、耳、鼻、舌、身是五種感覺器 官,合稱前五識; 意識稱為第六識,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的綜合中心; 末那識稱第七識,是有情「自我意識」的中心,阿賴耶識稱第八識。它含藏「萬法種子」,是生起宇宙萬法的本源。

二、規矩: 規矩是規範或法則,這八個識,在眾生位上,它們的行相、業用、境、量、性、界,固然有其規矩法則,即是在修行證果位上,也有其規矩法則,所以稱八識規矩。

三、頌: 頌是一種文字體栽,含有讚美的意思,印度梵語稱為伽陀,義譯為偈。頌的形式似詩而不用韻,通常四句一首,用四、五、六、七字均可,若意思未表達完,可以繼續下去。佛經中用頌,目的在便於記憶。本頌用的是七字一句。

四、唐: 朝代名,西元六一八年建國,傳十九帝,西元九零六年為後梁所滅。「盛唐」時代,是我國歷史上少有的太平盛世,國威伸張於全世界,現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唐人街」的存在,是以「唐人」代表中國人的意思。

五、三藏: 佛經結集,有經、律、論三藏,合稱大藏經。即佛陀所說的法稱之為經,佛陀為僧團所訂的戒律稱之為律,後世佛弟子注釋佛經、或依據佛經而發揮其義者,稱之為論。

七、法師:法者軌則,師者教人以道,所謂「傳道、授業、解惑」也。指通達佛法,又能引導眾生修行之人。三藏法師,指精通經、律、論三藏之 法師。若僅通經或律,稱為經師、律師。造論闡揚經義者,稱論師。法師是一個很尊貴的名詞,經律中廣載,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具足以下十種條件,稱為法師。這 十種條件是:

一者五官端正,二者六根圓備,三者出身望族,四者品德善良,五者守持戒律,六者通研三藏,七者威儀具足,八者勝辯言詞,九者聲音美好,十者忍辱知足。<瑜伽師地論> 卷八十一中,對此有更詳盡的說明。不過這個名詞現在已通俗化了,變成泛稱出家眾的名稱了。

八、玄奘: 我國最有名的三藏法師,曾到印度求法,下一節再詳予介紹。

九、造: 造是著作的意思,如各種論典,均稱某某造

三 歷史上偉大的譯經家玄奘大師

玄奘三藏,河南偃師人,生於隋文帝開皇二十年 (西元六零零) ,俗家姓陳名緯,有兄長捷先在洛陽淨土寺出家,師於十三歲時亦隨兄出家,就慧景聽 <涅槃經> ,就嚴法師受 <攝大乘論> 。武德元年,與兄同入長安,未幾赴成都,就道基、寶遷二師學 <攝論>、 <毗曇> ,武德五年受具戒,再入長安,時有法常、僧辯二大德俱講 <攝論> ,師又就聽之,以諸師各異宗途,聖典亦有隱誨,不知適從,乃欲西行天竺以明之,表請不許,師不為屈,乃就止蕃人學西域書語,於貞觀三年私發長安,西行求 法。

師經蘭州出玉門關,涉八百里流沙,途中失水,師誓西行一步而死,不願東退一步而生,歷經艱險,抵達高昌國,高昌國王麴文泰崇信佛法,於 師禮供殊厚,派遺車馬侍從,送師西行,經阿耆尼等國,度蔥嶺,至素葉城,謁突厥葉護可汗,再度鐵門西行,於貞觀七年始抵印度。他曾到過喬賞彌、阿瑜陀、舍 衛城諸國,後來到中不竺那爛陀寺,依護法論師弟子戒賢 (時已逾百歲), 學 <瑜伽師地論> 及十支論奧義,前後為時五年,復從杖林山勝軍論師學 <唯識抉擇> 及瑜伽、因明之學。然後巡禮聖跡,遍歷天竺諸國,參訪各地論師,之後再返那爛陀寺。以其和會中觀、瑜伽二宗所造之 <會宗論> 三千頌呈戒賢論師,戒賢稱善。

時戒日王致書戒賢,請差大德四人,善大小內外之學者,與烏荼國小乘論師辯論。奘亦受是命,以 <制惡見論> 一千六百頌一破得烏荼國小乘論師之 <破大乘義七百頌> ,由是聲譽益著。貞觀十五年,戒日王於曲女城設大會,與會者有十八國王,大小乘僧三千餘人,婆羅門及外道亦數千人。奘師受請登寶床為論主,以有名之 <真唯識量頌> 論文,闡揚大乘,破斥異說。大會十八日,無能破之者,戒日王宣佈論主獲勝,與會者共尊之為「大乘天」——大乘的聖人。

奘師於貞觀十九年初,奘師回至長安,道俗出城相迎者數十萬。二月謁太宗皇帝於洛洛陽,太宗迎慰甚厚。奘師由天竺請回經典六百餘部,謁於 長安弘福寺從事翻譯,先後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中以法相唯識一宗的經論為主。如於貞觀二十二年譯出 <瑜伽師地論> 百卷,以後絡續譯出 <解深密經>、 <攝大乘論> 、 <百法明門論>、 <大乘五蘊論>、 <唯識二十頌> 、 <唯識三十頌> 等。

奘師譯 <唯識三十頌> 時,本欲將十家釋論各別全譯,後以弟子窺基之請,糅集十家釋論成為一部,其間異議紛紜之處,悉折中於護法之說,這就是中國唯識宗的基本典籍 <成唯識論> 。奘師之學,由窺基繼之而加以發揚,開創了我國法相唯識一宗。

<八識規矩頌> ,是奘師譯得上千卷唯識經後,於「八識」作一提綱攜領之作。奘師一生「譯而不作」,他除了一部 <大唐西域記> 流傳下來外,在天竺所寫的 <會宗論> ,

<制惡見論> , <三身論> ,可惜都未譯成漢文,梵文本已失傳,而今流傳下來的,就只有這 <八識規矩頌> 十二首頌文了。

附記: 相關名相表解

一、四大、五蘊: 四大具稱四大種,為宇宙間物質的基本因素,大者普遍義,種者因義。 五蘊,為構成器世間與有情世間的質料,蘊者積聚義。我人的身心,前者是四大(色蘊)的組合,後者是受、想、行、識四蘊的組合,即所謂五蘊和合的生命體。

┌ 地——以堅為性 四大種┼ 水——以濕為性 ├ 火——以暖為性 └ 風——以動為性

┌ 色蘊——色為質礙義——為四大組合——物質————色 ├ 受蘊——領納——一苦樂感受——┐ 五蘊—┼ 想蘊——攝取表像——形成概念—┼——精神作用——心 ├ 行蘊——造作——意志行為———┤ └ 識蘊——了別——認識作用———┘

二、十二處、十八界: 五蘊是精神和物質的組合,事實只是色、心二法。物質是色法,色法粗顯易解,所以歸納為一色蘊而詮釋之; 受、想、行、識四蘊是心法,心法「冥漠難彰」,所以開為四蘊以詮釋之。但眾生根器不一,迷悟程度不等,有人迷於心而不昧於物,故佛陀為之五蘊; 開心法為四,合色法為一。有人昧於色而不昧於心,佛陀復為之說十二處——合心法為一個半,開心法為十個半。亦有對色、心二法俱不瞭解者,佛陀復為之說十八 界——開色法為十個半,開心法為七個半。其實這全是由色、心二法開展出來的。十二處、十八界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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